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厅(局、企业)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自“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团组织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形式,探索工作模式,充实服务内容,努力扩大项目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初步建立了组织化动员为重点、社会化动员为辅助的工作格局。为进一步推动该项工作在我省的开展,结合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实施意见》,现将《意见》予以印发,请抓好落实。
各地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团省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联 系 人:唐超 乔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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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1年8月30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中青发〔2010〕5号)精神,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在关爱农民工子女健康成长、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推进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团中央的统一部署,坚持把关爱农民工子女作为共青团履行基本职能、体现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针对农民工子女在学习、生活、思想上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采取组织化动员、社会化运作、项目化实施的方式,团结凝聚广泛的志愿服务力量为农民工子女提供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志愿服务,加强新格局下志愿服务品牌建设,更好地服务民生改善和西部强省建设,确保“两个全体青年”工作目标的实现,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二、服务对象
随父母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留在农村的农民工子女。
三、实施内容
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要整合团内资源和社会资源,发挥专职团干部、志愿者骨干的示范带动作用,广泛动员大中专院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志愿者团队和个人,结合农民工子女的实际需求,以“一助一”、“多助一”为主要形式,重点开展以下五项工作:
1、学业辅导。
组织志愿者在课余时间对农民工子女进行学习和功课辅导,开展音乐、美术、文化、体育等活动,帮助他们提高学习能力;在城市依托街道社区活动场所、农民工子弟学校、大中专院校或农民工聚居地等,在农村依托寄宿制中小学校、乡镇活动场地等,开展“四点半学校”、“爱心小课桌”、“爱心家教”等形式的学业和兴趣辅导。
2、亲情陪伴。
组织志愿者陪同留在农村的农民工子女做游戏、聊天交流等,和他们交朋友、做伙伴,倾听他们的诉说、心声和愿望,帮助他们与父母进行电话、视频等沟通,促进他们保持良好的心态、培养健全的人格。
3、感受城市。
组织志愿者带领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利用课余时间就近就便参观城市,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参观高校、企业等,帮助他们充分感受和体验城市生活、了解和融入城市。
4、自护教育。
组织志愿者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为农民工子女讲授安全、自护和健康、卫生等知识,帮助他们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
5、爱心捐赠。
发挥团组织和志愿者的杠杆作用,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开展图书、玩具、文体用品、生活用品、亲情电话卡、教学设备等物资、资金捐助,为农民工子女创造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
各地各单位在重点做好以上内容的志愿服务外,可结合当地农民工子女的实际需要,开展其他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
四、推进措施
各级团组织要明确任务,进一步扎实推进共青团“关爱行动”向纵深发展。不断强化组织动员手段,努力拓展社会动员范围,以“大、小结对”作为当前此项工作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围绕抓结对、抓项目、抓活动、抓宣传等方面扎实推进“关爱行动”。
1、摸清底数,找准方向。
针对随父母进城的农民工子女以及留守农村的农民工子女的特点,分别以城市、农村团组织为基本依托,通过走访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农村、社区的形式,对辖区内农民工子弟小学及农民工子女相对集中的学校进行调查,摸清底数,确保做到不遗漏、不失误、不模糊,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定扎实基础。
2、拓展途径,狠抓结对。
在摸清底数的情况下,要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根据所服务农民工子女的区域、性质、条件和状况的不同,分别在城市、农村两条战线广泛推进结对工作。要分别以辖区内城市农民工子弟学校、城市农民工子女相对集中的学校及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乡镇、村中小学为主要对象,逐个为其落实结对单位,要广泛动员辖区内各高校、企事业单位团组织以集体的名义与农民工子女学校进行大结对,并开展长期、有效的服务活动,从而保证对成建制农民工子女的有效覆盖。
3、建立机制,推动项目。
结对是基础,项目是抓手。各单位要在抓好结对的同时,结合当地实际设计、策划便于操作、效果明显的志愿服务项目,团省委、团市委、团县(市、区)委要分级抓一批示范性项目,并通过项目推介等方式,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物资等对项目进行支持,同时做好对项目承办单位的督促、指导力度,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4、明确职责,统筹推进。
各市团委负责人作为本地区结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加强对结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并明确任务分工,确保结对工作有序推进。各县(市、区)团委负责人作为结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积极争取多方面支持,做好辖区内大结对双方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各地大中专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团委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承担结对工作。要将社会资源的整合利用放在重要位置,善于动员各类社会组织和团体参与结对工作。团省委将适时开展结对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
五、工作原则
根据省情现状和团省委重点工作,做好我省关爱工作,重点通过“六结合”原则,把“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推向农村,推向基层,开展丰富多彩、切实有效的志愿服务行动。
1、与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相结合。
充分发挥“1+1+X”团建模式中团干部作用,积极动员团干部参与到关爱农民工子女活动中来。成立团干部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队,通过与农民工子女开展谈心交流、互动游戏、捐赠衣物等活动,为农民工子女解决生活、学习上的实际困难。组织成立农民工子女青少年志愿服务队,通过开展帮助孤老和困难家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引导农民工子女在关爱他人、奉献他人的志愿服务活动健康成长。
2、与“关爱行动”阵地建设相结合。
以 “集善之家”、 “七彩小屋”、希望工程“明日之星爱心园地”等阵地为主要载体,组织青年志愿者充分利用阵地中的图书室、学习室、娱乐室,通过开展音乐、美术、体育等活动,与农民工子女交朋友、做伙伴。利用免费电话、亲情视频等工具,建立农民工子女和外出务工父母之间的心灵沟通,培养健全的人格。
3、与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相结合。
以西部计划志愿者和研究生支教团为主体,以志愿服务接力为手段,通过“代理家长”、“四点半学校”、“爱心小课桌”、“爱心家教”等形式,充分发挥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专项的优势,为广大农民工子女提供学业辅导、健康体检、医务常识培训、宣传讲解法律常识和安全常识等服务,帮助他们健康成长,形成志愿服务接力长效机制。
4、与团队工作相结合。
充分发挥团员和少先队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组织开展“心手相牵”等结对帮扶活动,呼吁团员、少先队员关心身边的农民工子女。评优表彰时,同等条件下,适当向农民工子女倾斜。在日常团队工作中,要注意引导学生形成劳动者光荣、农民工伟大的心理认同,通过各种团队内活动、课堂内外活动,消除农民工子女的自卑心理。
5、与省内高校教育平台相结合
整合高校教育资源。充分利用高校团干部赴县挂职的机会,开展“一校一县”结对工作,形成长效帮扶机制。结合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广泛开展“一助一”、“多助一”等形式的志愿服务工作。发挥高校办学、专业特色等优势,形成“爱心家教”、“科普宣传”、“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有针对性的品牌结对帮扶活动。
6、与团内新媒体平台建设工作相结合。
充分发挥微博、飞信、手机报等新媒体平台的宣传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加大对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的宣传力度。建立完善的信息报送体系,搭建平台,及时收集发布高校、县区、个人、自组织等关爱农民工子女的相关信息。整合社会资源,推进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的向纵深发展,努力形成良性循环体系。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是共青团组织动员青年志愿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载体,是新格局下提升青年志愿者品牌影响力的重要举措,是活跃团的基层组织、扩大共青团影响力的重要手段。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指定专人负责,迅速行动,全力以赴做好这项工作。
2、形成合力,务求实效。
要坚持组织化动员和社会化动员相结合,既要发挥共青团的主导作用,按照全团一盘棋的布局推进工作,又要结合各地实际实现贯彻部署和自身创造的有机结合;要积极争取党政和社会各界支持,充分发挥部门、单位和行业的优势,实现上下联动、横向联合、资源整合,按照项目化运作、社会化推进的模式,坚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工作的整体性、持久性。
3、强化宣传,树立品牌。
要深入挖掘项目品牌内涵,注重媒体和社会关注点、感知度,做好品牌宣传策划。要通过互联网、手机报等新媒体进行深层次、立体化宣传,通过活动启动、公益广告、项目征集、典型推广、集中活动等方式扩大品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