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各有关企业(总公司)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团员青年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充分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在“党群共建”创先争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通过树立和宣传典型,进一步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全省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为“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共青团陕西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开展全省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团组织和青春榜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全省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团组织10个;全省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青春榜样160名。
二、评选范围
全省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团组织评选,面向全省各级团组织;全省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青春榜样评选,面向全省各领域优秀青年。
三、评选条件
全省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团组织评选要满足“四个好”的基本要求(组织建设好、团员教育好、活动开展好、青年反映好);全省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青春榜样评选要满足“四带头”的基本要求(带头坚定信念、带头刻苦学习、带头争创佳绩、带头弘扬新风)。
(一)全省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团组织
1.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团中央和团省委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沟通本地有关安排。及时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创先争优活动有计划、有内容、有措施、有制度;
2.能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全团重点工作部署和本地区、本单位工作任务相结合,密切、广泛凝聚青年,认真履行公开承诺,经常性组织团员青年围绕中心任务和实际工作开展各类活动,青年参与积极性高,成效明显。完成上级团组织工作任务突出;
3.能认真总结和提炼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运用现代传媒和信息技术,大力宣传工作实际成效。及时收集、整理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的相关材料,及时向上一级团组织报送。
(二)全省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青春榜样
1.凡年龄为18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至39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陕西籍或在陕学习、工作两年以上的青年;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认真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投身建设西部强省的伟大实践,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和卓越贡献,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4.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5.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心支持青少年事业的发展。
6.获得过县级以上单位表彰。
四、评选程序
1.推荐申报。按照逐级推荐的原则,依据所分配的名额,组织团员青年自下而上,通过一定民主程序,充分酝酿产生推荐名单。
2.听取意见。各级团组织推报的全省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团组织、青春榜样要征求同级党委和上一级团组织意见。
3.初步审定。各级团委要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标准加强审核,严格把关,做到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上报推荐名单前,要在一定范围内对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4.材料报送。推报的全省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团组织、青春榜样须如实填写申报表,并撰写不超过3000字的简要事迹材料,由各级团委逐级上报审批,并在4月20日前将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包括电子版,电子版文件统一使用Word格式)报团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团省委宣传部),所有申报表均使用16K纸双面打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评选审定。团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对推报的全省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团组织、青春榜样进行审查,审核无异议后,确定拟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在团省委网站进行公示。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进行通报批评并报同级党委。
6.表彰奖励。团省委根据公示结果,将于五四青年节期间对获得全省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团组织、青春榜样称号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省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团组织、青春榜样评选活动,是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团的各项工作深入推进的重要举措。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评选,不夸大事迹,不编造经验,真正把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社会影响较大、示范效应突出的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推荐出来,通过评选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2.广泛动员,严把程序。各级团组织要认真领会评选精神和要求,并迅速传达到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评选推荐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同级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意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反复酝酿,慎重确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选推荐工作的严肃性和评选对象的代表性、先进性。
3.分类引导,促进工作。各级团组织要把评选活动与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加强团员青年教育管理、推进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在评选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培育各类青年群体中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通过典型带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生动局面,全面推动我省共青团工作取得新的发展。
联 系 人:马梁 杨灏
联系电话:029—88412005;029-88418209
通讯地址:西安市红缨路158号团省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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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710068
附件:1.全省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青春榜样评选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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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省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团组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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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省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青春榜样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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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陕西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