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团委:
按照团省委《关于组织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形势政策教育活动的通知》(陕团办发〔2011〕2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省高等学校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形势政策教育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1年4月-5月
二、宣讲内容
各高等学校要紧密结合大学生思想实际和成长发展需求,深入宣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2011年全国“两会”精神,宣传“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宣传“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宣传党和国家的重要政策,引导大学生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现“十二五”目标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具体宣讲内容详见附件1)
三、宣讲形式
1.重点组织开展集中宣讲活动。重点组织报告会、专题讲座,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企业家、优秀青年等,到高等学校面对面地向学生开展宣讲活动。
2.充分运用媒体,组织开展宣讲活动。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可将报告会拍摄制作成视频,上传到学校网站或团属网站上供学生下载观看。要充分运用广播、报刊、宣传栏等宣传媒介,努力扩大活动覆盖面、不断提升活动影响力。
3.广泛组织动员基层团组织开展宣讲活动。高等学校团委要逐级动员、广泛发动基层团支部和普通团员学生积极参与宣讲活动,通过组织支部生活会、座谈交流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讨论宣讲内容。宣讲活动要紧密结合学生关心关注的话题,注重宣讲者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增强宣讲对学生的吸引力。
四、宣讲规模
全省共在重点高等学校组织开展集中宣讲活动100场次。其中,每所211学校至少举办3场,每所普通高等学校至少举办2场,每所民办和高职学校至少举办1场。
五、活动要求
1.把握正确导向。报告宣讲的内容要符合中央精神,基本口径要与《“我与祖国共奋进”形势政策教育活动宣讲提纲》相一致。要坚持正面引导,始终立足于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鼓舞士气、振奋精神。宣传成就、分析形势、解读政策要做到实事求是。
2.明确任务分工。各高等学校团委要认真落实目标任务,积极组织在基层团组织中开展活动,各高校在组织过程中要注意兼顾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青年群体。活动的统筹协调、部分宣讲人员的推荐等工作由学校团委宣传部负责安排落实。
3.扩大活动影响。要广泛动员学生参与,通过借助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活动的宣传,营造学习氛围,让更多的学生了解宣讲内容,从中受到启发和教育。
4.定期报送信息。宣讲活动实行周报制度,各高校团委要将每周开展活动情况以Excel形式(详见附表2)于每周四前报团省委学校部。各高等学校开展报告宣讲活动的总体情况,请于5月6日前汇总后报团省委学校部,同时送团省委宣传部汇总。
联系人:杨富滨
联系电话:029—88412048 15809225863
电子邮箱:gqtxxb@sina.com
共青团陕西省委学校部
二0一一年三月三十日